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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电子邮箱用户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01


电子邮箱系统是学校信息化的重要应用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电子邮箱用户管理,使电子邮箱系统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电子邮箱系统仅面向本校师生提供免费电子邮箱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等应优先使用此邮箱,电子邮箱后缀为@njtech.edu.cn,邮箱访问网址为https://mail.njtech.edu.cn

第二章 服务类别

第二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留学生)入学时自动开通邮箱账号,用户名默认为“学号@njtech.edu.cn”,用户可自行设置一个邮箱别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或护照号后8位”。

本科生的邮箱容量为512M,单封邮件最大允许附件20M,邮箱在其毕业离校三个月后自动注销。

研究生的邮箱容量为1G,单封邮件最大允许附件50M,邮箱在其毕业离校六个月后自动注销。

第三条 在职教职工(含博士后)入校激活“智慧南工”账号后,24小时内自动开通邮箱账户,用户名默认为“工号@njtech.edu.cn”,用户可自行设置一个邮箱别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或护照号后8位”。

教职工的邮箱容量为5G,单封邮件最大允许附件50M。

教职工离职或博士后出站六个月后,电子邮箱将自动注销。

第四条 临时人员需通过二级部门(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在“智慧南工”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邮箱,邮箱名为“临时账号@njtech.edu.cn”,用户可自行设置一个邮箱别名,邮箱容量为5G,单封邮件最大允许附件50M,邮箱有效期一年。如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需通过“智慧南工”办事大厅办理续约手续。临时人员邮箱到期后自动锁定,六个月后自动注销。

第五条 二级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工作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邮箱的使用。工作邮箱由二级部门(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在“智慧南工”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表,经二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信息管理中心复审后开通,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自动锁定。公共邮箱容量5G,单封邮件最大允许附件50M,持续使用的每年需在“智慧南工”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续约申请。

第三章 用户使用规定

第六条 邮箱使用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工业大学校规校纪。

第七条 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仅限符合规定的使用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严禁用户将学校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个人电子邮箱用户承担本人邮件内容的安全责任,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邮箱的邮件内容审核和邮件账户安全。对于违反规定或因主观原因给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锁定或关闭其电子邮箱,直至终止使用资格。

第八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邮箱账号密码,如忘记密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用户持单位证明)到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免空间占满,影响邮件的正常收发。因密码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邮箱使用受损,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负责电子邮箱的管理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用户邮件丢失或服务暂停,管理部门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授权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