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部分单位在202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过程中,未填报信息化维保项目立项相关信息,为保障2026年度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根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启动2026年度信息化维保类项目的补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南工校信〔2025〕1号)文件要求,参照《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方案编制指南》(具体链接:https://network.njtech.edu.cn/articl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3&wbnewsid=1803),对维保方案及预算测算后进行补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线上申报
所有信息化项目(含维保类项目)均严格执行 “先立项、后建设” 管理规定。未通过立项审批或技术规范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不予办理采购、经费报销,不提供技术支持与资源保障。
各信息化建设申报单位须在完成深入调研、预算测算和单位(部门)会议决策后,通过线上流程填报维保项目必要性、调研情况、维保方案、维保内容及预算等信息。申报信息须经单位(部门)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申报入口为“智慧南工”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流程(具体链接:https://i.njtech.edu.cn/sp/workflow/flowpage/create/1188375691060199426)。
二、立项审核
各单位线上提交的信息化维保项目,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梳理与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或内部评审,各单位负责准备论证所需材料,并配合问询答辩工作。项目论证后,由信息管理中心向各申报单位发放立项通知书,申报单位自行申报预算。
三、相关说明
(一)基建、维修、科研、教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中包含的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维保项目,经信息管理中心技术规范审核后,由原项目审批单位负责审批立项,信息管理中心参与项目立项和验收,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以下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维保项目,经信息管理中心技术规范审核后,参照本办法由相关单位负责审批立项,信息管理中心参与项目立项和验收,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1.学校新建、改造的安防监控系统,由保卫处负责审批立项;
2.学校新建、改造的多媒体教室(含智慧教室、智慧实训室等),由教务处负责审批立项;
3.实验室建设中的信息化项目、虚拟仿真实验及平台建设,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审批立项;
4.教学资源数字化及平台建设,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及继续教育处负责审批立项。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可联系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姚敏, 电话:58138002,地址:江浦校区逸夫馆 618 室。
信息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