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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网站中外部链接管理的通知(南工校信〔2020〕3号)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7-10

南京工业大学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统一规范信息采集、处理、交换、共享与分析,最大限度地实现校内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安全共享,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 信息服务部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和定期监督检查。

第二条 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各类标准,各业务系统使用的信息编码及相关标准须遵循学校标准。(详见《南京工业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南工校信〔2017〕2号、《南京工业大学公共数据标准规范》)

第三条 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为确保各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由信息服务部根据权威数据的来源,指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各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根据学校的职能划分,将各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划分为十二大类。(有数据类型变更再进行调整)

(一)人事信息数据:组织架构管理、教职工基本信息管理、教职工扩展信息管理、教职工招聘、入校离校、岗位职务、职称评审、职务任免、专家管理、人才服务管理、兼职管理、学习进修管理、考核管理、绩效管理、薪资管理、党团工作、出国管理、离退休管理等。

(二)教学管理数据:专业管理、班级管理、课程管理、教室管理、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课表管理、督导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成果管理、教学工作量管理、毕业论文管理、辅修管理、学历学位管理等。

(三)学生管理数据:招生管理、迎新管理、学籍基本信息、学籍异动、注册管理、住宿管理、学生奖惩管理、奖助学金管理、勤工俭学管理、贷款管理、缴费管理、实践活动、党团管理、毕业管理、就业管理等。

(四)校友管理数据:校友基本信息、校友会信息、捐赠信息、活动信息。

(五)办公管理数据:公文管理、信息发布类管理。

(六)科研管理数据: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成果管理、学术交流管理、科研机构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

(七)财务数据:财务管理、网上申报管理、网上报账管理、预算管理、经费管理、支付及缴费管理等。

(八)资产数据: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试剂及危险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招投标管理、房产管理等。

(九)档案数据:文件实体档案、机构人员实体档案等。

(十)公共服务数据:电子邮件服务、高性能服务、电子图书服务、校园一卡通服务、校医院服务等。

(十一)安全数据:门禁数据、视频监控数据、道闸数据、车辆数据等。

(十二)系统数据:实现操作系统功能所涉及数据的管理、实现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所涉及数据的管理、实现应用软件系统功能所涉及数据的管理、日志数据等。各部门确保各自管理的信息系统数据实时维护和更新,学校的数据平台通过接口获取各类数据。

第四条 业务系统的维护。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各业务系统,信息服务

部信息中心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业务系统发生故障后,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查找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信息系统尽快恢复运行。如不能及时解决,业务主管部门须及时发布公告。

第五条 业务系统的数据备份。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业务系统的性质和实际情况,

制定系统备份技术方案,业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时进行系统备份,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由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负责(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南工校信〔2018〕3号),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根据网络系统的应用需求和应用现状,制定整体的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并提交主管领导确认。根据网络系统功能的扩充以及可能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信息服务部信息中心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并适时增加或调整网络系统相关的信息安全策略,做好涉及到计算机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 建立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公告。

第八条 各个业务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第九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规范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所有。

南京工业大学

2019年6月3日